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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誌

世界上最卑微的愛

已有 419 次閱讀2012-10-16 20:10 |個人分類:姊妹淘 兩性感情

世界上最卑微的愛


友人A小姐突然語重心長地對我說:「我現在才發現,當第三者原來是這麼卑微的事……」。

吶,破壞別人的感情確實是不可取,但看見狐狸精就想扒人家皮毛下來做大衣,實在也不算是替天行道。我有個朋友說,會替第三者說話的,八成自己當過小三,至於認為第三者合該死無葬身之地的,泰半曾經搶輸人家,易言之,那些都不叫公道話、而是替過去的自己說話。我對她的說法不可置否,但確實覺得每段感情都有它不足為外人道的問題,我們身為外人,既然屁都不懂,何必忙著當仲裁?打個嘴賤的比方來說,那就像是看到兩隻母猢猻在搶一根香蕉,旁人看戲便是,何必主動舉手大喊「我要當裁判」?

可惜A小姐不是不認識的母猴子,而是我的朋友。

A小姐深深的愛著一個男人,分手後寧願當炮友不打緊,反正一人出一樣誰也不吃虧,可是人家都已經另結新歡,她還是不肯死心,居然對男人說:「只要你別離開我,我心甘情願當第三者!」

「告訴我,妳不是真的心甘情願。」我驚恐地看著她,不敢相信我的朋友裡居然有這種奇葩。

「當然不是阿!」她瞪我。「我沒有那麼賤好嗎?」

「還是妳以為他總有一天會發現妳的好,是以退為進?」我更驚恐了,不太確定梨山癡情花跟笨蛋哪一個比較高等。

「我哪有那麼傻!」她嘆氣。「他根本不愛我了,我心裡清楚。」

那……既不是甘願永遠當見不得光的第三者,又不是以退為進耍手段,到底是怎樣?

就像造樣造句一樣,如果用「只要……我願意……」來造句,能造出什麼句子?
只要能跟你在一起,就算沒有名份、甚至當第三者,我也願意?
只要不失去聯絡,就算當普通朋友我也願意?

每次我聽見這樣的話,都會想起國中時期我熱愛的言情小說,我看書速度不算慢了,一個晚上可以看個八本十本,然後就會看見八遍十遍這樣的句子:「只要能長伴你左右,無論為妾、為奴、甚或為婢,我都願意」?

言小女主角自然是一片冰心在玉湖,無怨無悔無大腦,但正常人卻永遠達不到這種層次。說甘心當第三者的,永遠在男人和正牌女友在一起時不甘心到痛捶心肝,說當普通朋友就知足的,總是每天打電話來查勤,然後總有一天,那個當初因為同情而應允妳的男人會指責妳得寸進尺,男人會說「是妳自己說願意當第三者的,我又沒逼妳」,男人會說「是妳自己說當普通朋友的,那我和妳這個普通朋友吃飯,把女友帶來參加有什麼不對」……妳自個兒拜託人家巴妳臉,最後還嫌人家不懂憐香惜玉,妳自個兒討了個龍套的腳色演,又怎能怪人家不給妳女主角的待遇和規格?

「妳說的我都知道。」A小姐還在嘆氣。「可是妳明白我當下的心情嗎?」

「我不明白。」我一千一百萬個不明白。

「我覺得我就像在沙漠裡遇難、即將死掉的人,自然而然的呼喊著『求求你給我一滴水』一樣,明知道一滴水是不足以活命的,但妳聽過哪個遇難的人喊『給我來一箱礦泉水、要愛維養的,外加一個抗UV帳篷嗎』?」

這是一個不倫不類的譬喻,我想笑,但卻笑不出來。

那樣的愛,是最最絕望的渴望,妳已經不相信自己會得到了,卻仍無法放棄,就像在沙漠中遇難的人,已經不相信自己會獲救了,但仍本能的求救一樣。唯一不同的是,困在沙漠中的人非得要靠他人救助不可,但困在愛情中的人除卻自救,誰都救不了你。

男人的現任女友很快地發現了A小姐的存在,掛電話來興師問罪,A小姐忍氣吞聲,開始感嘆「當第三者是很卑微的事」,我憋了好大的勁才沒落井下石,畢竟不久以前,是她趾高氣昂、對外頭的狐狸精喊打喊殺。

更何況,卑微的不一定是第三者,但一定是不被愛的人。
原來世界上還有比乞求別人愛妳更卑微的事,那就是乞求別人接受你的愛。


[by 姊妹淘 兩性感情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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