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冊 登錄
Android 台灣中文網 返回首頁

shaobo520 的個人空間 https://www.apk.tw/?1245230 [收藏] [複製] [分享] [RSS]

日誌

八仙樂園該負責嗎? 人不該群羊效應,聞雞起舞。

熱度 2已有 163 次閱讀2015-7-5 06:50


看到八仙樂園大火造成這麼多人嚴重燒燙傷,甚至死亡,

令人心情沈重!

 

特別是受傷的都是雙十年華的年輕人,

人生還沒起飛,翅膀,就被燒焦了,

不管是後續治療或是復健,甚至美容手術,

都是層層磨難,

身體上的不適更是如影隨形,

未來漫漫歲月,真不知道他們要怎麼熬過去~

即使主辦單位或八仙樂園事後給予多麼優厚的賠償,

健康,畢竟是回不來了!

 

不過,依法論法,

主辦單位「玩色創意公司」是一定要負責的,

畢竟整個活動的流程跟規劃,都是該公司負責,

相關收費,也是該公司出面收取門票,

只是這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,

是否能夠支付這麼多人的醫療費用及賠償,是一個大問號!

(醫療費用部分,雖然衛生署表示要專案支付,

   但是事後還是會向主辦單位追償~)

 

那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勒?

 

說實話,在這個案子裡,

在法律上要向求償八仙樂園求償,有一定的難度!

甚至八仙樂園號稱每個人500萬的責任險,

可否適用在這個案件,都是一個問號!

 

為什麼?

 

法律關係是這樣的,

八仙樂園-------主辦單位--------參加派對的人(受傷的人)

 

主辦單位與顧客發生消費關係,

一旦出事情導致顧客受傷,除了加害給付外,還需要負侵權責任,

是要對受傷的人負責,毫無問題,

八仙樂園勒?要負責嗎?要負責到什麼程度?

 

先看看一般情況

 

今天你去鼎泰豐餐廳吃飯跌倒受傷,

你會去告鼎泰豐,

因為鼎泰豐地板設計不良或場地濕滑,

但不會去告出租房子給鼎泰豐的房東,

因為跟他沒有關係,

除非這個場地本身不能當成餐廳使用~

 

你去服飾店逛街,服飾店失火,導致你受傷,

你會去告服飾店,

因為他裝潢有問題,或是沒有即刻疏散

但不會去告屋主~

 

也就是,在一般消費糾紛或是侵權糾紛裡,

會進去訴訟程序的,

通常只有主辦單位(餐廳百貨公司)跟消費者,

不會告到屋主,法院通常也不會找屋主負責,

除非屋主提供的地或房子有結構上或動線上的問題,

更不會告到地主,

因為地主僅提供土地,沒有消防安全或是建築結構的問題,

要證明意外事件與地主有關,更難!

(八仙樂園這個案件,就是僅出租土地,並非建物~)

 

八仙樂園,是出租場地給主辦單位的地主,

票也不是八仙樂園賣的,顧客是直接向主辦單位購票,

那要求八仙樂園負責的理由,就要很堅強,

否則很難說服法官,這個意外跟八仙樂園有關~

 

當然你可以說

八仙樂園明知粉塵會造成爆炸還租給他,該死!

 

不過我覺得講話要公平一點,

這件事情之前,

有誰知道彩色派對會產生這麼恐怖的後果的?

就算實驗曾經證明粉塵過度密集,會導致爆炸,

這樣的實驗都有一個前提,就是在密閉的室內空間,

而八仙樂園爆炸發生的地點是一個開放的戶外空間,

也就是,這件事情真的是沒發生沒有人知道這麼恐怖,

用事後諸葛的態度去說這個好危險,誰不會?

(如果真的那麼危險,政府應該將之列管,

那政府是直到發生這件事件後才說要列管,

表示連政府都沒注意到粉末派對的潛在危險性,

哪個人自稱比政府高明的

請站出來並提出之前PO過的文章證明你是先知吧~)

 

當然你可以說

八仙樂園沒有即時疏散,該死!

這個活動是主辦單位辦的,八仙樂園只出場地,

要說疏散責任,也是要找主辦單位,輪不到八仙樂園,

且你看事情發生經過,不到十秒鐘,事情就發生了,

該燙傷的也都燙傷了,疏散個屁!

(看看影片,哪個人遇到火不是用跑的?還需要你疏散?)

 

另外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固然有場地主人的侵權行為責任,

但是那都是場地主人提供建築物或工作物的情況,

八仙樂園提供的是一個戶外場地,並不能適用該規定~

 

所以勒,要八仙樂園負責,很有難度,

(不過以現在社會氛圍,八仙樂園陪斬,是免不了的勒!)

甚至八仙樂園聲稱的保險,能否理賠都是問題,

因為這些人不是買八仙樂園的門票進去的,

嚴格講,與八仙樂園間並無消費關係,並非八仙樂園的顧客,

保險公司可能以此為由拒絕理賠~

(當然,金管會出面施壓又是另外一回事勒~)

即使理賠,

保險契約通常會約定單一事件理賠上限,

像八仙樂園這個保單,單一事件理賠上限是5000萬,

對於500個受傷者只是杯水車薪~

 

結語:

說實話,講這麼多法律,理賠,都是亡羊補牢,

再多的錢,也買不回健康,

法律跟醫學所能做的,其實很有限!

 
原文網址:http://klaw1207.pixnet.net/blog/post/111188197-%E5%85%AB%E4%BB%99%E6%A8%82%E5%9C%92%E8%A9%B2%E8%B2%A0%E8%B2%AC%E5%97%8E%EF%BC%9F

路過

雞蛋
2

鮮花

握手

雷人

剛表態過的朋友 (2 人)

評論 (0 個評論)

facelist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評論 登錄 | 註冊